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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行政征收依据

1、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
征收种类:许可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费项目依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当公开透明;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不得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返还或者变相返还所收取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百二十条: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缴纳相关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批发证的收费,还应当按照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进行相关的产品质量检验收费
征收种类:许可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费项目依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当公开透明;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不得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返还或者变相返还所收取的费用。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百零六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进行相关的产品质量检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级物价(价格)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3、计量标准考核收费
征收种类:许可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考核,使用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定型和样机试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申请许可证,以及申请计量认证和仲裁检定,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办法或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会同国家财政、物价部门统一制定。
4、计量器具检定收费
征收种类:许可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考核,使用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定型和样机试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申请许可证,以及申请计量认证和仲裁检定,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办法或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会同国家财政、物价部门统一制定。
5、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定型和样机试验收费
征收种类:许可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考核,使用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定型和样机试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申请许可证,以及申请计量认证和仲裁检定,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办法或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会同国家财政、物价部门统一制定。
6、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收费
征收种类:许可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考核,使用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定型和样机试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申请许可证,以及申请计量认证和仲裁检定,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办法或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会同国家财政、物价部门统一制定。
7、申请计量认证收费
征收种类:许可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考核,使用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定型和样机试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申请许可证,以及申请计量认证和仲裁检定,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办法或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会同国家财政、物价部门统一制定。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收费用
征收种类:许可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检验检测,收取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中,以及监督检验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中,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按照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
9、申请计量器具仲裁检定收费
征收种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考核,使用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定型和样机试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申请许可证,以及申请计量认证和仲裁检定,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办法或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会同国家财政、物价部门统一制定。
10、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收费
征收种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收费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征收种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监督检验所需费用,按照国家和省财政、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