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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企业如何进行资格认定

    根据苏政办发[2001]111号文件精神,我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具体问题如下:

(一) 资格认定的范围。

在江苏省境内,从事棉花(籽棉)收购、加工的企业须具备与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条件,在工商注册登记前,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委、经贸委审查批准其棉花收购、加工资格。从事棉花(皮棉)销售的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核准登记。

(二)棉花收购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棉花仓库或仓棚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露天货场不小于1000平方米并于外界分开。

2、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3、具有符合国家棉花标准规定的试衣室、分级室和小样贮藏室,动力试衣车,棉花水份电测器以及磅秤、衣分秤等。

4、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棉花质量检验人员2人以上。

5、当年棉花品级实物标准1套。

6、安全消防条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验收认可。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棉花加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与棉花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棉花加工厂生产区占地面积在15 亩以上,厂内办公区、生活区和加工生产区严格分开。

2、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棉花检验环境条件和试衣车、棉花水份电测器、棉纤维长度仪、成熟度测定仪,马克隆值测定仪等检测设备以及必要的仓储设施。

3、清花车间应配备清花机1台,轧花车间配备80片以上的锯齿机2台以上,打包车间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动力双箱或液压双箱打包机1台。生产工艺和主要技术要求及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4、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棉花质量检验人员2人以上。

5、当年棉花品级实物标准1套。

6、安全消防条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验收认可。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认定申报材料。

1、申请企业填写的《江苏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经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3、证明棉花质量检验人员执业资格的有关证书以及棉花加工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经市以上专业纤检机构审核的棉花检测仪器设备和县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审核的棉花加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

4、符合要求的场地设置有关证明材料;

5、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对安全消防条件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有关需要说明的材料。

提交以上申报材料须一式四份。

(五) 资格认定申报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认定,由企业所在地工商、质监、计划、经贸等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后,统一上报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由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市质监、计划、经贸等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质监、计划、经贸等部门进行联合审定,对审定合格的,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由省工商局颁发收购或加工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凡经省审核批准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凭省工商局颁发的收购或加工资格证书在三个月内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审批、登记注册的任何企业以及个人,一律不得从事棉花收购、加工业务,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对不具备条件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经查实后将取消其棉花收购、加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