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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劣币驱逐良币”
南京大学党委书记、博导洪银兴教授
今天,扬子晚报上午版刊登了质监部门端掉如皋一特大假酒窝点的消息,读后令人称快。现在,问题食品乃至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现实。“毒奶粉”、“毒粉丝”、“毒泡菜”、“毒梅子”……这些有毒食品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让老百姓产生了疑问:“我们现在到底还能吃什么?”
伪劣产品危害如此严重,不管从健康安全角度、还是从经济效益角度,人们遭受的都是切肤之痛。可为什么这种制假造劣现象能一直在社会上存在下去呢?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现实的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完全的市场,某种商品的买者和卖者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会导致市场中“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从消费者方面讲,当市场中有内在质量不一而买者无法辨别的商品时,优质商品价高而劣质商品价低,买方又无法判定商品优劣,只愿意出相对于预期平均质量水平的价格,于是优质商品供给者不愿低价成交而蒙受损失,劣质商品供给者却通过交易获得部分额外收益,这样最优质商品被驱逐出市场。此时市场中商品平均质量进一步下降,买者因此也只愿出更低的价格,于是次优商品也被驱逐出市场,最后只剩下劣质品了。
从卖者方面讲,对商品质量所掌握信息的程度优于买者,这就可能给卖者提供隐瞒商品真实信息的机会,甚至欺骗买者。不少制假者正是利用信息不对称而横行霸道。
本来市场上有一种赏优罚劣的声誉和惩罚机制。问题恰恰是,一方面有部分消费者知假买假、知假护假,从而使假冒伪劣商品有市场;另一方面市场上的欺骗者不但没有得到应有惩罚,反而能招摇过市,造成诚实厂商得不到应有的收益,其市场不断缩小,于是产生“逼良为娼”的效应。个别地方造假还能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所有这些原因便产生“逆淘汰”效应:优质产品市场萎缩甚至被赶出市场,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
正因为如此,所以“良币驱逐劣币”的途径,首先是解决市场信息和对假冒伪劣的识别问题。一方面优质产品要占领信息不对称的市场,需支付必要的信息成本,尽量让消费者知晓并愿意对优等品支付优价。在这里企业创品牌和名牌以及宣传名牌就特别重要。另一方面是建立信用档案,制作失信者黑名单并由征信机构发布。其次是让声誉机制和相应的激励及惩罚机制充分作用,将交易双方中失信一方与授信方之间的矛盾,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失信方受到全社会的惩罚,失信者名誉扫地,在相当长的时期中,没有人再对失信者进行授信,这是对失信者的市场惩罚,消费者不买假货不受骗就是对制假卖假者的惩罚。第三是强化市场执法。政府一方面要有效保护名牌之类的知识产权,保证其市场回报;另一方面要加大处罚和打假力度,使假冒伪劣行为的成本足够大,假冒伪劣者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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